很郁悶的,在這就不具體說出哪個公司,為了避嫌吧.畢竟還是希望生意能繼續(xù)做下去的.
那客戶是寧波一家外貿(mào)公司,因為合同是離職的同事當時敲定的,剛好那公司采購人員跟她又是同學關系,所以在付款方式上給予了很大的讓步"貨發(fā)30天付清"可是對方遠遠超過這個期限都還未付款.現(xiàn)在接手后續(xù)工作,時不時催款,對方一說老板出差不在,一說等等.
本人覺得做生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才能保持長期合作,若是一方希望拿另一方的資源發(fā)展自己的生意,這個必定做不長久的.沒有付出哪有收獲.
可是生意場上是無奸不商的,總是想著自身利益.最好來個空手套白狼.
哎,我的漫漫催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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