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檢查是對出入境的貨物、郵遞物品、行李物品、貨幣、金銀、證券和運輸工具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征收關稅的一項國家行政管理活動,是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保護本國經濟發(fā)展查禁走私和違章案件,防止沾染病毒的物品入境而采取的檢查措施。所以當貨物進入外國銷售,必須經過的就是嚴格的當?shù)睾jP了,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手續(xù)一定要規(guī)范和齊全,否則貨物很可能就被海關直接銷毀。
什么情況下海關會扣留貨物?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下列貨物、物品、運輸工具及有關賬冊、單據等資料,海關可以依法扣留:
1.有走私嫌疑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
2.違反海關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
3.與違反海關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有牽連的賬冊、單據等資料;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扣留的其他貨物、物品、運輸工具及有關賬冊、單據等資料。
貨物會被扣留多久?
答:
一般不會超過1年,最多2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海關扣留貨物、物品、運輸工具以及賬冊、單據等資料的期限不得超過1年。
因案件調查需要,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可以延長,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但復議、訴訟期間不計算在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屬于上述中另有規(guī)定的行政法規(guī),所以扣留時間以后者為準。
海關扣留貨物去向哪里?
答:
海關扣留貨物有以下幾種去向:
1.解除扣留
排除了違法嫌疑,或扣留期限、延長期限屆滿的,或已經履行完海關行政處罰決定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解除扣留的其他情形,會被及時解除扣留并發(fā)還貨物。
2.先行變賣
如果被扣留的是危險品或者鮮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長期保存的貨物,會根據情況選擇是否先行變賣,變賣所得價款由海關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價款等同于貨物,如果排除了違法嫌疑則會將價款發(fā)還給所有人。
3.抵繳
逾期不履行海關的處罰決定,又不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可以將被扣留的貨物依法變價抵繳。
4.收繳
收繳屬于處理措施,收繳的物品不發(fā)還給當事人。具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對有關貨物、物品、違法所得、運輸工具、特制設備由海關予以收繳。
5.沒收
沒收屬于處罰措施,沒收的貨物不發(fā)還給當事人,處理所得價款全部上繳中央國庫。
海關對貨物、物品進行解除扣留后,很可能解扣的貨物、物品數(shù)量與原數(shù)量有所差異。因為如果案件調查需要進行商品鑒定,會有取樣的損耗。
如果貨物被扣了怎么辦呢?
答:
1.第一時間聯(lián)系客戶
如果貨物被目的港海關扣下來,要第一時間聯(lián)系客戶,商討解決方案,最好讓目的港客戶協(xié)助去清關,避免擴大商業(yè)糾紛,影響信譽及后續(xù)合作。
2.及時聯(lián)系報關行
貨物被扣后,海關通常會發(fā)通知。要仔細看清通知的內容,注意看問題出在哪里然后及時通知報關行。
3.準確回復海關,并提供充足證據
海關在下達通知后會給一定時間來準備要提供的文件材料等。這些都要看清楚,要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回復。如果想要自己回復信件給海關也可以,那就要在報關行的配合下,把這些資料通過報關行發(fā)給海關。
4.執(zhí)行海關的處理決定
1)因申報貨值太低扣關,補交關稅后從海關拿貨出來。
2)手續(xù)不全的貨物扣關,比如個人進口,海關要求有進口權,找有進口權的公司代理清關。
3)如果是需要相關認證手續(xù)的,盡早補辦盡早提供,但提供不了的話就無法清關。
4)可以向海關申請貨物退運,按國際慣例,清關不了的貨物可以申請退運回發(fā)貨地或是第三方貿易港口。
海關會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放行,大多情況下貨物是可以放行的。如果海關放行,貨物將被順利運往進口商的地點;如果海關決定銷毀,那貨物將被直接銷毀;如果海關決定將貨物退回,那么還需要繳納運費及中國海關的進口費。后面兩種情況的損失都比較大。
所以,為了避免扣貨后的被動局面和貨物損失,發(fā)貨前一定要了解好目的港的海關要求,做好充分的檢查和準備工作,確保貨物符合進口的要求,盡可能地降低被扣貨的幾率,最大限度地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