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blue]據中央電視臺消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對許霆惡意取款案件作出重審的一審判決,判處許霆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兩萬元。由此鬧得沸沸揚揚的許霆案終將落下帷幕,縱觀他的判決過程,刑期從漫漫無期到屈指五年,期間的過程歷經艱辛。
在此我想探尋到底是什么促使了許霆案的天翻地覆的變化?
網民的力量毋庸置疑的應該排在首位。如今的社會上發(fā)生了千千萬萬的大事小事,但是耳熟能詳的能驚天動地大事件還是少數,是不是驚天動地的事件沒有發(fā)生呢?因為太多太多的大事件都被淹沒在塵俗之中,只有那些經過網絡傳播的事件,才能在民間廣為流傳,就像核裂變一樣的擴裝他的影響力。假如沒有網絡推動許霆案在網上的大討論,法律專家們很難會對這樣一起案件產生出濃厚的興趣,也不會引起各方對此案的高度關注。網絡的大討論中,我們明顯的看到了民意,看到了輿論的傾向,看到了同情弱者的心態(tài)。包括法律專家學者在內的網民們功不可沒,通過辯論探討,讓人們更為科學的審視許霆案!
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長的一句話挽救了許霆?!皬奈夷壳傲私獾那闆r來看,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明顯過重“”,就“許霆案“”,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興長對記者表示,“廣州許霆案“”屬于惡性取款,定罪判刑是應該的,但這是一個特殊的盜竊案件,判處盜竊金融機構罪顯然不合適,應該綜合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姜興長那時透露,判決結果最早將于本月底知曉。果然在3月的最后一天,宣判審判結果?,F實社會就是如此耐人尋味,明明知道不合情理的事件,卻一定要有高人來捅破窗戶紙,需要有勇氣有魄力的面對。我想如果沒有姜副院長的表態(tài),或許此案的判決更改可能性為零,因為要推翻一個已經兩次頂著民意的壓力做出的審斷,難于上青天。
由此案帶來的思考
同樣一起案件,兩種不同的命運,同樣國內的法律,兩種不同的判罰。是法律工作者對法律的把握不夠,還是法律的不完善?兩種判罰有無對錯之分?這里僅僅是學術上的爭鳴嗎?不,不僅僅,這里還牽涉到正義,關乎著命運。
面對一些疑難案件,判罰是從重還是從輕?歷史上對一些疑難案件的量刑,大凡經典的都是講究寬容,寬厚。為什么最初我們沒有遵從這一潛規(guī)則呢?怎么沒想到古為今用?
銀行在這起案件中真的就沒有責任嗎?是失誤還是錯誤?為什么我們沒有看到一個令人信服的原因。
廣州法院方面對此案堅信自己的判罰,是固執(zhí)了點?還是在堅持正義?
是同情弱者的心理挽救了許霆?還是法律的公平正義挽救了許霆?還是他遇上了“包青天“”?
從法理而言許霆真的沒有無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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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的問題很難找到合理的答案,也許類“許霆案“”還會發(fā)生,那時大家還會像現在一樣嗎?期待您對許霆案發(fā)表自己的看法!
吃一塹,長一智。[color=b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