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
(1)開證申請人(Applicant).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的人,在信用證中又稱開證人(Opener)。
(2)開證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開證申請人的委托開立信用證的銀行,它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開證行的委托,將信用證轉(zhuǎn)交出口人的銀行,它只證明信用證的真實性,不承擔其他義務。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證上所指定的有權(quán)使用該證的人,即出口人或?qū)嶋H供貨人。
(5)議付銀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買入受益人交來跟單匯票的銀行。
(6)付款銀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證上指定付款的銀行,在多數(shù)情況下,付款行就是開證行。
二、收付程序:
(1)開證申請人根據(jù)合同填寫開證申請書并交納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請開證行開證。
(2)開證行根據(jù)申請書內(nèi)容,向受益人開出信用證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對印鑒無誤后,將信用證交受益人。
(4)受益人審核信用證內(nèi)容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后,按信用證規(guī)定裝運貨物、備妥單據(jù)并開出匯票,在信用證有效期內(nèi),送議付行議付。
(5)議付行按信用證條款審核單據(jù)無誤后,把貸款墊付給受益人。
(6)議付行將匯票和貨運單據(jù)寄開證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償。
(7)開證行核對單據(jù)無誤后,付款給議付行。
(8)開證行通知開證人付款贖單。
三、主要內(nèi)容:
目前信用證大多采用全電開證,各國銀行使用的格式不盡相同,文字語句也有很多差別,但基本內(nèi)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信用證本身的說明 信用證的類型:說明可否撤銷、轉(zhuǎn)讓;是否經(jīng)另一家銀行保兌;償付方式等。
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
B. 信用證的當事人 必須記載的當事人: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通知行。
可能記載的當事人:保兌行、指定議付行、付款行、償付行等。
C. 信用證的金額和匯票 信用證的金額;幣別代號、金額、加減百分率。
匯票條款:匯票的金額、到期日、出票人、付款人。
D. 貨物條款 包括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單價以及合約號碼等。
E. 運輸條款 包括運輸方式、裝運地和目的地、最遲裝運日期、可否分批裝運或轉(zhuǎn)運。
F. 單據(jù)條款 說明要求提交的單據(jù)種類、份數(shù)、內(nèi)容要求等,基本單據(jù)包括: 商業(yè)發(fā)票、運輸單據(jù)和保險單; 其他單據(jù)有:檢驗證書、產(chǎn)地證、裝箱單或重量單等。
G. 其他規(guī)定 對交單期的說明、銀行費用的說明、對議付行寄單方式、議付背書和索償方法的指示。
H. 責任文句
通常說明根據(jù)《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開立以及開證行保證付款的承諾,但電開信用證可以省略。
I. 有權(quán)簽字人的簽名或電傳密押 信用證條款內(nèi)容 :
四、信用證英語詞匯:
信用證開證行(Issuing Bank)
信用證開證日期(Issuing Date)
信用證有效期限(Expiry Date)和有效地點(Expiry Place)
信用證申請人(Applicant)
信用證受益人(Beneficiary)
信用證號碼(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信用證幣別和金額(Currency Code Amount)
信用證貨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
信用證單據(jù)條款(Documents Requied Clause)
信用證價格條款(Price Terms)
信用證裝運期限(Shipment Date)
信用證交單期限(Period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信用證償付行(Reimbursing Bank)
信用證償付條款(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證銀行費用條款(Banking Charges Clause)
信用證生效性條款(Valid Conditions Clause)
信用證特別條款(Special Conditions)
五、有哪些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