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是很謹慎的篩選廠家,但我也經常教育他們.小事大處理,大事小處理是我的原則,但是一定要清楚明快.分享如下的經驗,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
個案一:
客人
購買一批包裝材料,訂貨時,附上了完整的設計圖與標示,由于這個工廠曾出過我們的貨,所以很放心的交給他做,結果出貨時,發(fā)現整個袋身的顏色是錯誤的.當即請公司采購跟工廠連系.
新來的采購交涉回來后,報告已與工廠達成協(xié)議讓他們重做,但工廠希望我們能協(xié)助處理掉不對的產品,采購員為讓工廠能夠原意重做,答應他可以幫他們想辦法但不保證.我聽后很不高興.我告訴我的采購,我們公司處理事情一向清楚明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你傳達了錯誤的訊息給工廠,等到他交貨時,你就會遇到麻煩,他解釋說,我只說可能但不保證.我告訴我的同仁,我只有在有能力可以處理的問題才會告訴工廠,我可能可以幫他們忙,不能做到的事,絕對不可以說可能.因為工廠會把你的可能當做完全能的時后,就會造成彼此的糾紛.他不以為意的走開.
果然當工廠重做好時,跟他在換貨上發(fā)生了很大的糾葛,最后還是我出面.我告訴工廠,如果你要跟我們做生意,就要負起錯誤賠償的責任,否則這就是最后一筆生意,才把事情擺平.而我們要工廠重做是在我們已經付清貨款的情況下解決的.
重點:讓廠商承擔應負的責任,不可讓他心存僥幸,下次才會進步.
個案二:
四月底出一批兩家工廠并柜的貨,貨拖到B廠,驗貨才發(fā)現包裝不良,為讓事情盡速解決,我們請B廠派一些女工幫忙返工,花了三天的時間才解決.解決的過程中,僅通知A廠貨品包裝不良,下次須要改進,并未讓他們出面協(xié)同處理解決.
一直等到處理好,我接到報告才知道A廠竟然置身事外.我當即拿起電話要求A廠派員到B廠看人家處理過的包裝.(兩廠距離4個小時,當時已經是下午時間.)我的驗貨員不明白為什么已經處理好了,還一定要工廠去一趟.
我告訴他.第一,錯誤是A廠造成的,我們雖然為了僅快出貨而取得B廠同意幫忙并得以解決問題,但不能讓A廠置身事外,以免讓他覺得這事沒有那么嚴重下次再犯.第二,B廠事后一定會跟我們收取返工費,如果事情如此輕輕帶過,我們會很難跟A廠要回返工費補償給客人.當然,最后我還是沒讓A廠派工過去,在工廠老板發(fā)覺這件事真的很嚴重而愿意派人去學習后,我藉故告訴他,B廠來電已經封箱不便供他們前往學習.A廠老板滿懷愧疚同時感激的向我致謝,而且提出自愿負起賠償返工費的要求.
事情的過程中,以維護客人的權益為最先考濾的目標.處理完后,必須讓該負責的人明白別人幫他處理事情的過程,才能達到他引以為戒的目地.